2022-04-15 周五

每日一法:民法典解析·时间单位计算方法

  《民法典》第一编 总则
  第十章 期间计算
 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、月、日计算期间的,开始的当日不计入,自下一日开始计算。
 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,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。


  对年、月、日的计算方法。期间是按照年、月、日计算期间的,无论是法定和约定,期间开始的当天都不计算在内,而是以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。计算撤销权的除斥期间,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当天,不计算在期间之内,从下一日开始计算。例如,约定2012年12月10日计算期间的,应当从次日即12月11日开始计算。

  对小时的计算方法。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间是以小时计算的,如果有当事人约定,按照约定的期限时间到终止时间计算;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,或者当事人约定不明确,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适用法定的计算方法的,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点计算。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,从规定的时点开始。例如从10点开始,两个小时就是到12点终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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